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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续缴2021年度协会团体会员费的通知

点击数:716 发布时间:2021-08-11

宁 德 市 民 爆 物 品 行 业 协 会

宁爆协〔2021〕14号 签发人:张锦光



关于续缴2021年度协会团体会员费的通知

各理事、监事、会员单位:

从建会以来,我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得到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,为了持续搭建我市民爆行业规范管理平台,方便社会团体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业务和技术交流,增进落实行业自律服务意识,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共建平台的应有作用,更好地提升协会各项工作取得不断的进展,保障协会经费的正常开支和运作,提升协会管理规范,确保协会各项工作取得进一步落实。根据《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章程》规定由会员费做为主要收入来源。然而,一年一度的会费缴纳时间已到,请各成员单位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,做好2021年度会员续费缴纳工作安排。

缴费标准:

1.发起人单位(理事、副理事,监事、名誉理事和名誉副理事)每年应缴纳的会费为:15000元;

2.理事单位每年应缴纳的会费为:8000元;

3.会员单位毎年应缴纳的会费为:5000元。

缴纳后,协会将在协会网站和微信群中实时公布缴费情况,请各成员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办理缴费事宜。

感谢各会员单位长期对协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!

特此通知!

账户名称: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

账号:131010100100241025

开户银行:兴业银行宁德财贸广场支行

联系电话:0593-2803116



宁德市民爆物品行业协会

2021年08月09日